彬飛頭壹遭初識攝影,是在他七歲那年。 他打小就固執,想弄明白的事,壹定追根究底;想學會的活兒,絕對是廢寢忘食也要上手。每回壹犯固執,他母親總打趣的說:“牛又彈琴啰!” 那年,剛上小壹的飛兒,無意間被美術館壹張得獎的相片深深吸引。那是張主題叫做“重生”的相片,記錄著壹個傣族的小女孩,把壹只傷愈的孔雀放生的片刻。 那個片刻,感動了飛兒。雖然小小年紀的他並不清楚,感動他的到底是相片上的人物、還是相片後的故事----總之,飛兒迷上了攝影,固執的要把照相這回事搞個徹底明白!
飛兒當然沒辦法把攝影這門學問搞個徹底明白,但是他的固執卻幫他換來了壹臺照相機。那天,七歲的飛兒跟四歲的妹妹彬燕誇下大口:“彬燕,妳等著。有朝壹日,哥也要讓自己的攝影作品登上報紙!”。 二十年後,彬飛拍的照片果然時時上報紙,很多時候還是頭條! 彬飛如今是城內某大新聞網站的攝影記者,鎮日追蹤著大人物露出馬腳的背後。那些暗中拍下的、模糊不清的、藏著真相的照片,離飛兒當初的“感動”,已然是十萬八千裏。但是,每當對這份工作的沮喪來襲,他就以正義之聲擊退自己對自己的失望:陸彬飛是在幫社會大眾揭露真相!陸彬飛的才華是正義的犧牲品! 況且,彬飛並不打算永遠犧牲。記者的工作是在幫自己籌措學費,他要去日本學攝影,這是他早早跟女友若寧約好的事。